许可项目:劳务派遣服务;职业中介活动;对外劳务合作;施工专业 作业;建筑劳务分包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)一般项目:人力资源服务(不含职业中介活动、劳务派遣服 务):物业管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)
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许可证是企业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资格证明。根据《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》规定,从事对外劳务合作,应当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,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,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。未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并办理登记,不得从事对外劳务合作